戚建庄‖保护私有财产在建设国内大市场中的意义

2026-04-07 14: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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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建设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内大市场,已成为释放内需潜力、增强经济韧性的战略抉择。这一目标的实现,不仅需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壁垒,更依赖于一套能够激发活力、保障权益、稳定预期的根本制度安排。其中,私有财产权的保护,看似是一个基础性的法律议题,实则牵动着市场经济的每一根神经。从经济学原理到各国发展的实践经验,无不表明:对私有财产的有效保护,是市场机制得以有效运转的逻辑起点,也是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不可或缺的制度基石。

一、保护私有财产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根本前提

      市场主体是市场的细胞,其活力决定了整个市场的生机。在一个对私有财产缺乏稳定预期的环境中,市场主体的行为将趋于短期化和保守化。

      首先,明确的私有财产权是激励投资与创新的核心动力。企业家之所以愿意投入资本、时间与精力进行创新和生产,根本动力在于其能够合法、稳定地享有投资所带来的收益。如果财产权利边界模糊,或存在被随意剥夺、侵占的风险,理性经济人将减少甚至停止长期投资,转而追求短期套利或资产转移。这种“竭泽而渔”的行为模式,将直接导致市场供给端的萎缩与创新活力的枯竭。保护私有财产,实际上是保护了“投资—生产—收益—再投资”这一经济循环的闭环,为市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本供给和创新动能。

      其次,稳固的财产权有助于培育契约精神和信用体系。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契约经济,而契约的有效履行依赖于对交易标的物(即财产)权利的清晰界定。当交易双方确信自身的财产权利以及基于交易产生的债权能够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时,他们才敢于进行跨期交易、大规模合作,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才得以拓展。反之,若财产权保护不力,违约成本降低,交易风险骤增,市场信用体系将难以建立,国内大市场的统一性和连通性也会因交易成本的急剧上升而受到严重阻碍。

二、保护私有财产是促进要素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机制

      国内大市场的核心优势在于其规模效应和配置效率。这种效率的实现,依赖于各类要素资源能够依据市场信号,自由、顺畅地流向效率更高的领域和主体。而私有财产权制度,恰恰是引导资源流动的“导航仪”和“稳定器”。

      一方面,清晰、可交易的财产权是要素流动的制度载体。无论是劳动力、资本、技术还是数据,其作为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都离不开权利的界定与流转。例如,劳动者对自身劳动力的所有权、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居民对房产的处置权,只有当这些权利得到严格保护,且权利主体能够依法自由转让、出租、抵押时,要素才能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的藩篱,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自由流动。这种基于权利自愿让渡的流动,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形态,也是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统一”二字的应有之义。

      另一方面,私有财产保护通过价格信号引导资源高效利用。市场价格的形成与发现,建立在私有产权主体之间自由博弈和议价的基础上。当产权明晰时,资源的使用者会更加珍视资源的价值,并通过市场价格反映出资源的稀缺程度。如果产权保护缺位,则容易引发“公地悲剧”,即资源被过度使用、滥用,导致浪费与低效。在国内大市场的建设中,这意味着需要通过坚实的产权保护,让市场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引导资源从低效部门向高效部门流动,从而实现全社会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改进。

三、保护私有财产是构建公平有序市场法治环境的核心内容

      国内大市场的建设,要求市场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正、市场秩序井然。这一切均系于法治。而在市场法治体系中,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处于核心地位。

      首先,私有财产保护是划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法律准绳。建设国内大市场,需要政府从“划桨人”转变为“掌舵人”,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而宪法和法律对私有财产权的确认与保护,实际上是为公权力行使划定了“禁区”。它要求政府无论是通过征收、征用还是其他方式影响私有财产时,都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种制度约束有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遏制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对市场统一性的切割,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以发挥。

      其次,统一的产权保护标准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在国内大市场中,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地域的市场主体应当在同一起跑线上展开竞争。如果对私有产权的保护存在差异化,例如对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产权纠纷处理上适用不同标准,那么公平竞争便无从谈起。只有在法律上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财产,才能消除因身份不同而导致的竞争劣势,真正实现“竞争中性”,让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有效运转,从而提升整个市场的效率与质量。

四、保护私有财产是维护社会长期稳定与市场持久繁荣的基石

      稳定的预期是市场繁荣的必要条件。从历史经验来看,任何一个经济体的起飞与持续发展,都与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紧密相连。保护私有财产,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社会问题与政治问题。

      对广大民众而言,房产、储蓄、股权等是安身立命之本。当民众感到自己的合法财产得到国家法律的坚实保障时,会产生强烈的安全感与获得感。这种安全感会转化为稳定的消费预期和长远的财富规划,从而支撑起国内消费市场的持续扩大与升级。消费是拉动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没有稳定的消费预期,超大市场规模的优势就难以转化为现实的经济增长动力。

      反之,如果私有财产保护不力,不仅会挫伤民众的积极性,还可能引发社会焦虑和财富外流,侵蚀社会稳定的根基。一个社会一旦失去了对产权保护的信任,其市场秩序将陷入混乱,交易成本急剧攀升,最终导致市场萎缩和经济衰退。因此,从更宏观的视角看,加强私有财产保护,本质上是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一套稳定的、可预期的制度框架,这种框架是涵养市场信心、吸引长期资本、维持经济持久繁荣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

六、结语

      综上所述,保护私有财产并非仅仅是一项孤立的民事法律制度,而是贯穿于建设国内大市场全过程、各环节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它通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市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通过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提升了资源配置的效率;通过健全法治环境,保障了市场的公平与秩序;通过稳定社会预期,夯实了市场长期繁荣的根基。

      当前,我国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过程中,仍需直面一些挑战,如行政执法中对企业财产权的侵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待加强、不同地区产权保护司法标准的差异等。未来,应进一步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法典关于私有财产保护的精神与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产权保护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权力行使,切实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财产权益。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破除市场壁垒,畅通国内大循环,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最坚实的制度基础,推动我国经济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